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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法官智慧调解实现“一案解多纷”

本报讯 (通讯员 宝亮) 近日,沙坡头区法院柔远法庭历时8个小时调解了一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及其关联案件,实现了“一案解多纷”的良好效果。

甲公司将货物交由乙公司运输,挂靠乙公司的实际承运人陈某运输货物期间,货车发生起火事故,导致货物全部毁损。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和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货物损失75万元(以下称A案)。A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从乙公司账户扣划20万元并支付给甲公司。乙公司认为,根据挂靠协议约定,运输风险应由陈某负担,故诉至法院要求追偿其已赔偿的20万元损失(以下称B案)。

承办法官经研判后认为,因一起火灾事故已经引发2起诉讼案件和1起执行案件,后续还有可能引发新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如果不能一次性处理该纠纷,将会导致“一案结多案生”。如何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经研判确立了让并非B案当事人的甲公司参与到案件调解中,让各方各自分担一部分损失,从而确保履行可能性。

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地做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思想工作,平衡各方利益,经8个小时调解,三方终于达成协议,由陈某在4月30日前一次性向甲公司支付赔偿款30万元,乙公司再向甲公司支付赔偿5万元,协议履行后三方权利义务终结。该案的调解,意味着A案引发的执行案件和B案件均得到化解,杜绝了后续执行和诉讼的可能性,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节省了司法资源,同时还确保了案件质效,真正实现了“一案解多纷”。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回访,目前陈某及其家属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准备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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