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赵毛毛 尹晓花) 今年以来,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始终秉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以期达到“惩治与挽救并重”的效果。
17岁的小林,在父母离异后辍学在家和母亲共同生活。16岁时,他因法律意识淡薄,出借银行卡帮助他人“跑分”“走账”,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诚恳且具备帮教条件,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给予他6个月考验期,希望他能珍惜机会、改过自新。然而,小林并未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考验期内,他不仅未能改正不良行为,反而因交友不慎意气用事,参与聚众斗殴,再次触犯法律。面对其在附条件不起诉期间又犯新罪的行为,检察机关依法撤销原决定,对其提起公诉。
“惠检·润童心”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在办理此案时,深入分析小林的成长背景,认为其在父母离异后缺乏有效监护,家庭沟通缺失,加之自身法律意识薄弱,未能及时切断不良社交关系,最终导致再次走上歧路。为此,办案团队秉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案的其他3名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具备帮教条件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但对小林则通过法律惩处予以警示,以期达到“惩治与挽救并重”的效果。
“附条件不起诉是法律给予犯错少年的一次机会,但绝非纵容。若未成年人在考验期内仍不思悔改,就必须通过必要的法律手段予以矫正,才能真正实现教育挽救的目的。对未成年人最大的保护,是让他们知法、守法,健康成长。”办案检察官表示。
“惠检·润童心”工作室自成立以来,积极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网络,让每一名迷途少年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重拾对未来的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