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陈望龙
“我是张某某的家人,她被你们法院带走了,家中现在无人照顾,我要投诉你们。”3月19日20时,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刚把被执行人张某某送拘后,就接到来自其家属的多个电话。
“法院会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但如果蓄意阻碍法院执行,法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家属能够配合执行工作。”针对张某某家属的陈述,执行干警查阅案卷了解其家庭情况后,在电话中表示。
张某某是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被执行人,她在骑电动车时不慎撞伤一位老人,经鉴定伤者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决张某某赔偿各项损失17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均未能查找到张某某,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面对因高龄无劳动能力、医药费无着的申请执行人,3月19日6时,执行干警又来到张某某家中,终于将其“堵”住。但张某某表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对张某某及其家属劝说无果后,执行干警决定对张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于当天送拘。
第二天,执行干警联系张某某家属,劝说他们到法院就还款进行协商。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张某某家属对先支付多少一直在试探。
受伤的老人无收入且急需医疗费,而张某某没有固定收入,执行干警判断分期履行会有风险,于是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通过情感共鸣建立信任,让张某某家属的态度从抵触变为理解。
张某某家属主动就前一天晚上的电话向执行干警承认错误,并替张某某向老人赔礼道歉。老人见此情景,主动提出愿意将赔偿款降低至15.3万元。当天22时许,张某某家属凑齐15.3万元赔偿款。历时40个小时,这起案件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