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陈春艳 张力洋) 近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对吴忠市某中学苏某某受贿一案支持公诉,吴忠市辖区各机关单位领导干部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接受了一次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苏某某在担任吴忠市某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工程建设、教学教具、校服卧具采购等方面,为13个单位和个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接受他人代付购房押金,累计金额达90.5万元。这些赃款背后,反映出苏某某逐渐背离了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的初心,损害了教育的纯净生态。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苏某某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逻辑严密,说理清晰,全面还原了被告人从“破纪”到“破法”的堕落轨迹,面对公诉机关有理有据的指控,被告人苏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认罚,真心悔过。整个庭审过程节奏紧凑、张弛有度,法庭警示教育发人深思,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旁听席上的人员全程聚精会神,在庭审的交锋中感悟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并深入反思,引以为戒,以案为鉴。对于教育系统的工作人员而言,这更是一场震撼心灵的警示,曾经的同行因贪欲腐化而蜕变,警示他们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定要守住法纪底线,禁得住利益诱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