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周克娜) “您看一下车辆合格证,这个备注栏上面写得很清楚,‘请选择合适的路、场(厂)内行驶’,而且我们通过登录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无法查询到此车辆相关信息,属于非标车辆,因此不符合登记上牌条件,不能上道路行驶。”4月7日上午,在吴忠市红寺堡区罗山路与德水街路口,执勤交警向一名“老年代步车”驾驶员耐心解释道。
3月27日以来,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在辖区全面开展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摩电车辆、低速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头乐”)各项交通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行动前期,该分局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34家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全面检查,对在售车辆进行逐一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获得3C认证的老年代步车行为,切实从源头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切断违法车辆流入渠道。
整治期间,交管大队集中精干警力,以群众出行高峰时段为整治重点,由大队领导带队在城区主干道、学校周边、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设置检查点,对无牌无证、非法改装、违法载人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依法对未登记上牌上路行驶的老年代步车予以拖移。截至4月7日,共查处各类低速电动车违法行为750余起,拖移无牌无证车辆145辆,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
针对查处的违法驾驶人,交管大队组织驾驶人开展为期一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交通法规学习、事故案例警示、安全驾驶技能等内容,待培训结束后方可领回车辆,当事人需承诺不再驾驶无牌车辆上道路行驶。首期培训班已有50余名驾驶人参加,进一步提升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