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毓琛 文/图
“你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对你作出警告处罚……”4月8日10时许,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丽日街与锦西路路口,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高新区交警大队民警冯新武带队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近期,高新区交警大队积极开展货车、电动自行车、面包车(以下简称“三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货车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面包车超员、非法改装、逾期未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
“我都80岁了。”在锦西路,一位驾驶电动三轮车未佩戴头盔的老大爷被拦下时,先亮出了自己的高龄,民警冯新武不慌不忙:“老爷子,您确实高寿,但是更要注重出行安全对不对?”他继而向老人讲起去年发生在辖区的一起电动自行车失控撞上电线杆的交通事故,“骑车人就是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头部着地导致了死亡。”老人听后唏嘘不已,表示回去就让儿女给购置安全头盔。
冯新武告诉记者,锦西路两侧分布着石嘴山市丽日小学、丽日中学,是孩子上下学出行的必经之路,也是大队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路面查处、劝导,不断提升群众对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视程度。在整治的半小时内,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群众被先后拦停,民警逐一作出警告处罚。
11时许,冯新武驾驶警车带队继续在辖区大汝路、110国道巡逻,对路面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他告诉记者,日常的秩序工作主要以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可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几天前,他和同事在辖区巡逻时,发现金龙街一处井盖丢失,立即向110指挥中心报告,并在现场设置锥桶,警示过往车辆与行人,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你好,请熄火,出示你的行驶证、驾驶证。”在沟口公路与贺兰山南路路口附近,一辆涉嫌改型的货车被拦停,几名警员分头行动,确定了车辆改型的交通违法行为后,依法对驾驶员作出相应处罚,责令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恢复。
“大家来看这个案例,电动车闯红灯被撞飞两米远,要是戴了头盔至少能保命啊!”近日,大队民警走进丽锦社区,化身交通安全宣传员,向社区居民发放精心制作的交通安全宣传手册,涵盖了步行、骑车、乘车等各种出行场景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语言通俗易懂,确保居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以普法促守法也是“三车”整治工作的重头戏,据大队长桂树军介绍,大队警员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方式,广泛宣传“三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自“三车”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高新区交警大队共开展整治行动10余次,查处各类“三车”交通违法行为476起,教育劝导驾驶人633人次,辖区内“三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显著改善,群众的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