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菲) 近日,贺兰县人民法院坚持实质解纷理念,促成双方互谅互让,妥善化解了一起长达13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2年,李某因亲戚王某有借款需求,便向好友张某协商,向张某借款3万元,并约定月息。李某收款后以自己名义向张某出具了借条,随后将3万元现金转借给王某,王某也向李某出具了借条,由此形成了三方之间的“三角债务”关系。然而借款到期后,因王某未按时还款,李某亦未能向张某偿还债务。
张某曾通过电话沟通、微信留言、委托亲友说和、书面催告等多种方式向李某索要欠款,起初李某还积极回复,反复表示“等王某还钱了就马上结清”,被索要次数多了,李某开始推脱称“手头实在紧张”。后来,李某甚至避而不见。眼见友情在催债中消磨殆尽,张某于2025年2月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5万元。
承办法官详细查明事实,厘清法律关系后认定,张某与李某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而李某与王某的转借行为属于另一法律关系,不影响张某对李某的债权主张。面对这起矛盾难以调和、时间跨度较大的案件,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李某身患重症且确实经济困难,于是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一方面向李某释明其作为债务人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向张某详细说明李某目前的身体状况和经济状况。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李某承诺分期偿还本金3万元,张某考虑到李某的实际困难,主动表示自愿放弃利息。双方放下心结,握手言和,13年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