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号
宁夏发源地电商有限公司(原宁夏发源地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11月19日向你公司作出了《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拟对宁夏发源地电商有限公司作出撤销<银川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款单>决定的告知书》(银自然资告知〔2024〕10号)。该告知书中已告知你公司我局依法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决定:1.撤销我局于2020年9月27日对你公司作出的(2020)140号《银川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款单》。2.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告知书后五日内至我局办理兴庆区电商产业园2#-3#车间、4#-5#库房、6#-7#车间、8#安控室、9#-10#库房项目的配套费缴纳手续。逾期办理的,我局将依法追缴。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听证程序规定》的规定,你公司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人及电话:杨思思 0951-5555674
联系地址:银川市市民大厅B5厅自然资源局窗口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