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白昊
近日,泾源县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聚焦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出台16条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全链条司法服务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该意见明确将民营企业纳入诉讼服务“绿色通道”,通过“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提升司法服务效能。深化智慧法院应用,推行涉企案件“一网通办”,实现立案、送达、调解、庭审全流程线上办理,平均办理周期缩短30%;设立企业诉讼服务绿色窗口,对涉企纠纷优先受理、快速审查、专项督办;优化诉讼费用收退流程,建立立案、审判、执行、财务等部门衔接有序的对接机制,保证诉讼费用及时足额收退。
以专业化审判为抓手,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难题。围绕泾源县特色“牛药菌蜂”和“冰雪”经济、文旅等产业发展,倡导公平交易、诚实守信;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厉打击利用职务便利严重侵害私有产权的职务侵占、侵犯知识产权、挪用资金、商业诈骗等犯罪行为;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注重平衡劳资双方利益;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缩短破产案件审判周期。
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用好“活封活扣”“置换保全”等柔性措施,扩大“活冻结”机制适用范围,最大限度降低强制执行措施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完善失信惩戒分级管理,对被执行人进行科学的分级分类,结合其履行能力、履行意愿等情况设立多个履行类别,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一刀切”,对无不良诚信记录、有发展前景但暂无履行能力的困难企业,审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方式,尽力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
明确注重延伸司法职能,推动形成服务民营经济的多元合力。成立司法护企法官先锋队,开展“百人进百企”活动,为辖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普法培训等服务;积极争取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推动完善民营企业治理结构,严守法人财产独立原则,规范股东行为,依法认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责任,对股东之间的纠纷,在尊重公司自治的同时 ,积极以司法手段矫正公司治理僵局,防止内部治理失序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损害股东和债权人利益。
泾源县法院院长梁志龙表示,该院将以16条意见为抓手,持续深化司法供给侧改革,通过精准施策、靶向发力,让民营企业真切感受到“服务有温度、保障有力度、解纷有速度”,为建设泾源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