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芳芳 张建兴 吴彩华 马琳 翟迎春
春夏之交,万物勃发,正是启“新”的时节。过去一年来,宁夏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82件,审结705件;新的一年,宁夏法院向“新”而行,以强有力的司法为知识产权保护写下高质量的注脚。
银川中院
以技术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题
4月21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张旭霞协调原被告双方,给司法鉴定机构传去了第二批涵盖技术密点的证据资料,以对涉案技术是否构成同一性进行鉴定。
2022年,被告承包某地盐碱地治理项目,签订《保密协议》后,原告将自己研发的降水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案发送给了被告,后被告以“技术不适用”为由,表示未采纳该技术。同年,原告为这一工艺申请了发明专利。
2024年的某一天,原告偶然发现被告完成了整个项目的施工建设工作,认为被告使用了自己曾提供的发明专利,遂诉至银川中院,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专利技术方案等证据资料中满纸的专业词汇,施工已完成、现场已没有“技术”痕迹的事实,以及第一次各执一词、拒绝调解的庭审,让张旭霞十分头大。
专业的事还需专业的人做。因未能选出合适的技术调查官,3月底,经询问,原被告双方均同意引入宁夏某鉴定机构来“自证清白”。
如今,第二批证据已移交。“虽然耗时长,但鉴定已见眉目。”张旭霞表示,“司法鉴定就像是法官的‘技术翻译’,能够帮助我们解决技术事实查明难题,不让‘隔行如隔山’阻碍办案。”
【记者观察】
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等知识产权案件中,法律问题往往与技术问题交织。如何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题,助力审判质效提升,是司法实践面临的一大挑战。
银川中院作为宁夏首府中院,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一方面不断健全“技术调查官+技术顾问+技术专家”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另一方面在技术事实更为复杂的案件中,适时引入司法鉴定程序,以“司法鉴定+专业审判”提升侵权认定专业性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在激励自主创新、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
原州法院
“判例引领+调解跟进”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新路径
“我们现在就撤下相关产品。”在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对某知名日化企业商标与包装装潢被仿冒系列案件下了判决后,多家超市纷纷下架了自身销售的构成对日化企业特有包装装潢混淆的产品,并支付了该企业相关的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知识产权保护,不应止步于一纸判决。原州区法院将“首案判决”作为示范,在随后涉及多家超市的批量侵权案中,主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衔接协作协议》,引导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邀请特邀调解员进行线上调解,实现多起纠纷高效化解。
“不只如此,我们还会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诉前调解员及知识产权审判合议庭成员进行案后研讨,‘头脑风暴’出更好的审判经验。”该院民二庭庭长马利克表示,“事后复盘”倒逼该院知识产权司法队伍提升自身专业能力,探索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路径。
【记者观察】
任何案件,都不是一纸判决那么简单。
该案的审理与处置,彰显出三个亮点:一是以“首案示范”打造审判标杆,为类案处理提供法律依据与方向;二是以“调解优先”实现纠纷柔性解决,助力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三是以“制度协同”凝聚司法与行政合力,推动法治与营商环境协同发展。原州区法院通过精准审判与多元调解的有机结合,走出一条兼顾效率与公平、保障权利与营商秩序的高质量司法路径。
吴忠中院
判后释法促和解
“我们都不上诉了。”2025年2月,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不正当竞争类知识产权案件。甲公司作为驰名商品权利人,其瓶(桶)装饮用水产品知名度高。2024年,该公司发现乙公司生产销售与其包装相近似的桶装水产品,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遂诉至法院。
吴忠中院审理后认定被告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判决后法官积极释法明理,指出双方问题,最终促使双方和解,乙公司重新设计包装,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此案是吴忠中院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缩影。近3年来,吴忠市两级法院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审判专业化建设,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53件。
【记者观察】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吴忠中院制定实施意见,组建“三合一”审判合议庭,统一裁判理念和办案标准。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方面,两级法院积极发挥好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在严惩假冒伪劣、遏制侵权行为方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障消费安全的“四个最严”要求,对于侵权持续时间长、地域范围广、规模大等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及时保护群众消费安全。与此同时,两级法院以府院联动协同保护,引导崇尚知识产权新风尚。
中卫中院
以三次线上调解促成当场履行
“这一商标是我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享有独占使用权的驰名商标,你们未经我方同意擅自在店铺门头和店内装修突出使用相关字样,对我方权益造成极大损害,我方要求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2024年4月,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受理了北京某公司起诉中卫两家商户的两起商标权侵权纠纷。
所诉标的不大,案件事实也相对清楚,加之原告身处北京,来往中卫不太便利,承办法官征得原告同意后,决定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线上视频的方式组织双方先行调解。
因双方就侵权事实各执一词,第一次调解失败;又因北京某公司与两家商户就赔偿金额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第二次调解再次失败。
电话劝解、微信沟通、引导原告调整诉讼期望值、依法界定损失范围和赔偿数额,最终在第三次线上调解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记者观察】
知识产权案件有一个较之其他案件较为特殊的地方,便是原告大多在外地。中卫中院为此大力推进网上立案、电子送达、互联网开庭等技术的普及应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多元需求,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寻找利益契合点与共赢点,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共识,当事人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大幅降低,审理周期明显缩短,解决纠纷更加高效便捷,真正实现促进企业发展,营造出良性竞争、合作共赢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大武口法院
以判促调全面推行示范裁判机制
“从2024年至今,我院再没受理某音像管理协会任何一起案件。”4月21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芳芳对记者表示,对辖区音乐餐吧等经营场所的回访也未再发现侵权行为。
“2024年这个时间点是有什么含义吗?”
随着记者的提问,郑芳芳讲述了2021年至2023年的某音像管理协会提起的60多起诉讼。
彼时,2020年4月,大武口某酒吧未经管理人某音像管理协会同意使用其音像作品,引发该协会诉讼。此后,该协会在两年间陆续起诉了60余家音乐餐吧、酒吧。
胶着点在于,经营场所认为某音像管理协会没有国家认可的具体价格收费项目表,且自己已向第三方机构缴纳音乐歌曲云端下载使用费;某音像管理协会则表示未授权这些经营场所使用其音像作品。
最终,大武口区法院对该协会提起的其中部分有代表性的案件,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判决,并统一了裁判尺度。剩余的数十起纠纷都以判决为赔偿标准,或调解或达成和解协议撤诉,促进双方达成“一揽子”使用许可协议。
不仅如此,还协调辖区未被起诉但亦存在侵权行为的其他经营场所自愿加入该协会,真正从源头上避免了大量案件涌入法院。
【记者观察】
类案大量涌入,如何才能高效化解?大武口区法院采取“类案裁判尺度统一、个案差异化审理”的处理方式,全面推行示范裁判机制,对类型化案件示范裁判、批量化解,以判决个案促成调解他案,真正实现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