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从执行不能到每月到账千元

惠农检察官激活17年陈案赔偿

本报首席记者 王潇翊

“检察官,我每个月都能收到对方打来的1000元赔偿款,孩子们的生活有了长期保障,谢谢你们。”5月7日,远在甘肃的张某接到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吴秀玲的回访电话,她向检察官述说着生活的改变。

事情要从多年前的一起交通肇事案说起。2007年,张某跟随丈夫陈某从固原市某县到惠农区打工,谁知,陈某遭遇车祸身亡。案发后,法院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4年,赔偿张某及3个未成年女儿28万余元。判决生效的当年,因马某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丈夫去世后,孤独无依的张某带着3个未成年女儿回到老家,不久后改嫁他乡。

2024年4月,惠农区检察院检察官利用该院建立的“国家司法救助线索摸排模型”,经过数据碰撞比对,发现张某丈夫交通肇事案的赔偿款未执行到位,检察官主动开启国家司法救助线索初查程序。

因案发至发现线索时已时隔17年,陈某的户籍地在固原市某县,原案卷宗没有被害人近亲属的任何有效联系方式,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办案检察官通过大数据与陈某户籍所在地的村主任取得联系,根据村主任提供的张某的手机号码,终于联系到了张某。电话中,检察官得知张某从老家离开后,改嫁至甘肃省某村,与现任丈夫依靠种地为生,丈夫身患疾病,大女儿已工作,2个小女儿正在上学,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电话里,张某告诉我们,被告人马某某被判刑入狱后,她由于欠缺法律意识,从没有想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马某某履行28万余元赔偿款。我们听后,决心帮她和孩子一把。”检察官耐心向张某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及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因张某家在外省,为方便张某行使诉讼权利,检察官前往惠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访大厅,下载了人民法院网络执行申请小程序,并向工作人员耐心询问网络申请执行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

随后,检察官通过手机微信,一步步教张某通过人民法院网络执行申请小程序提出申请。

“我们当时和法院执行案件受理部门联系,持续关注张某的申请是否受理成功。”检察官说。(下转03版)    (上接01版)

得知法院依法受理后,检察官告诉张某,如果经过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她的家庭困难程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惠农区检察院将依法予以救助。此后,检察官主动与惠农区法院执行法官沟通联系,了解案件执行进展情况。经惠农区法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马某某积极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马某某每月向张某支付1000元赔偿款,直至28万余元赔偿款履行完毕。

回访中检察官得知,从2024年5月起,张某每个月都会收到马某某的1000元赔偿款。

“因张某的经济损失已通过诉讼获得赔偿,不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现在她的生活步入正轨,我们也放心了。”吴秀玲告诉记者。

--> 2025-05-09 从执行不能到每月到账千元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58614.html 1 惠农检察官激活17年陈案赔偿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