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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法庭绘就司法为民好“枫”景

本报通讯员 吴燕

今年以来,原州区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治理最末端,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

耕地边上解纷争

“这路是公家的,他们私自把路犁了当耕地,让我们咋出行呢?”法庭里,张某向法官讲述他起诉王某的原因。

原来,张某和王某系某村邻居。王某私自将其耕地旁的公用道路变作耕地,严重阻碍张某及村民们的日常通行。张某通过村委会多次进行调解,但王某态度恶劣,拒不恢复公共道路。

案件受理后,法官迅速与村委会联系对涉事土地进行现场查看,经审查王某占用的土地未确权,系村集体土地。于是,法官将张某和王某组织到涉事土地前,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详细讲解,对私自占用公共道路的法律责任进行说明,并对王某进行批评教育。王某明晰了自己的责任后表示,愿意将道路恢复原状,张某也当场表示自愿撤诉。

高效调解“解薪愁”

“太好了,我们终于拿到欠的工资了。”李某等人收到欠薪款后高兴地说道。

2024年5月,某公司雇佣李某等三人在其承包的工程上提供劳务。后经结算,共产生劳务费2.4元。某公司未结清劳务费,遂向李某等三人出具欠条三张。后双方产生争执,李某等三人将某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承办人在了解案情后,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有着较好的调解基础,本着从源头化解矛盾的原则,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现场,在法官的见证下,某公司一次性全额支付3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欠款,当事人李某等人收到欠款后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3起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多元化解睦邻情

“原以为要打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没想到在你们的调解下既省时省力,又不伤和气,真的太感谢了!”当事人感叹道。

这是一起邻里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激烈,多次争吵并报警处理,民警上门也无法将双方矛盾调和。

城郊法庭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多元化调解机制,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和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调解员们从邻里情出发,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提出解决方案。经过反复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不仅解决了房屋漏水问题,还修复了邻里关系。

城郊法庭庭长王福海表示,法庭聚焦人民群众的难点、痛点、堵点,通过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切实将法庭打造成公正司法的窗口,办好每一件民生实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让司法有温度更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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