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记者 马涛 通讯员 刘金海
近日,在贺兰县洪广镇某公司工地,兰某和张某因工作事宜发生激烈口角,情绪激动的兰某拿起塑料桶砸向张某头部,冲突一触即发。贺兰县公安局暖泉派出所接到警情后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双方当事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调解。
面对情绪仍十分激动的双方,民警秉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理念,耐心倾听双方陈述事情经过。调解过程中,民警动之以情,从同事情谊、家庭责任等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晓之以理,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明白冲动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在民警春风化雨般的劝解下,双方的情绪逐渐缓和,心结也慢慢打开。
无独有偶。在贺兰县公安局德胜派出所辖区某小区,吴先生的电动车与李先生的电动车停放得太近,吴先生担心晚上刮风,将对方车辆刮倒后造成自己车辆受损,遂将李先生的电动车往后挪了1米。李先生发现后,声称由于吴先生私自挪动了自己的车辆导致车辆受损。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了解情况后,民警首先安抚双方情绪,制止争吵。待双方情绪缓和后,民警与双方沟通,详细讲解“六尺巷”的故事,巧妙引用案例加以解释说明,并从情、理、法角度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解。
经过近2小时的不懈努力,吴先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歉意,李先生也表示谅解,不再追究此事,双方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