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王团中学八(10)班穆嘉辉 指导老师 杨兰
那天下午,我正埋头写作业,突然被后排传来的骚动声打断。转头一看,平时性格内向的小林正被几个同学围着,为首的小浩举着手机,大声念着小林日记本上的内容,周围人哄笑不止。小林涨红了脸,双手颤抖着想要夺回日记本,却被小浩一把推开。
我的心猛地揪紧,想起不久前在法治课上学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这分明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但看到小浩平时在班上强势的样子,我犹豫了。就在这时,班主任说过的话在耳边响起:“法律赋予我们权利,也需要我们主动维护。”我深吸一口气,大声喊道:“停下!私自翻看别人日记是违法的!”
小浩愣住了,周围的笑声也戛然而止。我走到小林身边,把日记本拿回来递给他,接着说:“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每个人的隐私都受保护,你们这样做已经侵犯了小林的权利。”小浩一开始还不服气,嘟囔着:“不就是开个玩笑嘛。”但我拿出手机,翻出法治课的笔记,逐字念出相关条文,又联系之前老师讲过的真实案例,告诉他这种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最终,小浩认识到了错误,红着脸向小林道歉。这件事在班级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从那以后,同学们都知道了随意侵犯他人隐私是不对的。更让我惊喜的是,小林主动找到我,感谢我用法律帮他解决了困扰,我们也因此成为了好朋友。
这件事让我明白,法律不是遥不可及的条文,而是实实在在保护我们的武器。无论是校园里的小矛盾,还是生活中的消费纠纷,法律都能为我们指明方向。现在的我,不仅积极学习法律知识,还会主动和同学们分享,希望能有更多人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公平、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