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下一篇

“蓝小武”创新普法模式提升预防效果

本报讯 (通讯员 杨悦) 5月9日,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蓝小武”未检工作室联合大武口区公安、法院等单位,组织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家庭以及部分学生家长走进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全程旁听一起盗窃案件庭审,通过“真实庭审+现场释法+亲历教育”的创新模式,将法律威严与家庭责任深度融合,为青少年及家长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实践课。

庭审中,公诉人展示了被害人陈述、监控录像、物价鉴定等证据,基于被告人多次盗窃并有盗窃前科,公诉人对其提出1年7个月的量刑建议,并处罚金。“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应该盗窃,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被告人当庭真诚悔罪。

“当前,很多涉罪未成年人最初都是从逃学、撒谎等不良行为逐步滑向犯罪深渊。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行为,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父母需承担‘培养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意识’的法定义务,放任子女不良行为可能构成监护失职。”庭审结束后,审判长面向旁听席进行普法说。

真实的审判流程、鲜活的案例细节,让在场青少年直观感受法律的威严与违法代价。

“一场庭审,既是违法者的审判席,更是家庭教育的反思台。通过司法场景震撼教育、多方力量协同干预,筑牢未成年人‘不想犯、不能犯、不敢犯’的法治防线。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沉浸式普法,让临界少年在真实法律场景中产生敬畏,让家长意识到‘小错不管必酿大祸’的监护责任。”现场, “蓝小武”未检工作室负责人贾半半说。

--> 2025-05-12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58748.html 1 “蓝小武”创新普法模式提升预防效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