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学生校园起纠纷 民警调解促和谐

本报记者 刘炳宇

“警察同志,我的孩子和同学吵架后情绪崩溃,现在连学校都不愿去,请求帮助。”近日,灵武市公安局梧桐树派出所接到一起学生之间的纠纷报警,电话中,报警人王某的声音充满焦虑。

原来,王某的孩子小宇曾在班级微信群分享了一段运动会开幕式舞蹈视频,遭到几名同学贬低性调侃。年轻气盛的小宇随后与同学在新建的微信群发生激烈争执,并互相辱骂。虽然事后在家长调解下互相道歉,但此事在班级传开,小宇感到自尊心受挫,甚至产生轻生的念头。

“孩子,吵架解决不了问题,伤害自己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接到求助电话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到学校对小宇进行劝慰。通过耐心倾听,民警发现小宇的过激反应源于对同学议论的恐惧。“我们小时候也经历过类似的事,人生的路还很长,遇到的困难和挫折都会变成成长的养分。”民警通过讲述自身经历拉近双方的距离,小宇终于抬起头,红着眼眶与民警交心。

为彻底化解矛盾,该所联合学校组织调解会。民警首先通报调查结果,随后从法律和情感的角度进行调解。“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和家庭要共同保护孩子身心健康。”民警向家长普法时强调,“遇到问题不可怕,关键要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青春期孩子敏感,需要我们更智慧地引导。”

“是我们家中教育不到位。”一位涉事学生家长诚恳地自我批评。调解现场,民警还以校园霸凌典型案例向学生们进行警示:“言语暴力同样会触犯法律,同窗之情最珍贵。”在民警见证下,双方家长握手言和,孩子们也互相道歉。“以后有问题,我们一定当面沟通,大家还是好同学。”小宇和几名同学共同承诺道。

民警表示,此类涉及校园的学生纠纷中,事了、人和是关键。建议家长及时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树立“法律是解决问题的首要途径”意识。学校也要加强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辅导,避免小摩擦升级为大冲突。社会需与家庭、学校、社区协同发力,用柔性调解替代刚性对抗,为孩子保留成长的尊严与空间。

--> 2025-05-12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58757.html 1 学生校园起纠纷 民警调解促和谐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