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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检察院守护鹤泉湖美如画

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潇翊) 5月14日,永宁县鹤泉湖碧波荡漾、芦苇摇曳,鱼儿在水中自由嬉戏。这如诗如画的生态盛景背后,凝聚着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的积极履职。

鹤泉湖距永宁县检察院驻地0.5公里,东距黄河干流2公里,作为黄河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片2475.91亩的生态湿地承载着独特的生态价值。2024年8月,永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案中发现,鹤泉湖边建设有房屋等建筑物,经现场勘查、实地走访、询问相关人员、调取卫星遥感图斑、调取相关材料等,进一步查明,该建筑未通过任何审批手续,属于违章建筑。永宁县检察院依法向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责和属地政府管理职责,尽快对妨碍河湖行洪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予以移除,同时对河湖范围内修建的围栏、堆放的农用机械等物品及时进行迁移,消除河湖行洪、输水安全隐患,恢复河湖生态原貌。

检察建议发出后,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高度重视,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联合宁夏鹤泉湖旅游公司与违章建筑所有人数次沟通,最终达成协议,支付补偿款,限期对房屋、简易棚、围挡、围墙、大门等地上附着物进行搬离清理。

目前,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已督促拆除全部违法建筑面积共479.1平方米,清理建筑垃圾430余吨,平整坑洼地面21.3亩。经过整治,河道行洪通道畅通,大大降低了洪水漫堤、溃堤风险,改善了生态环境,一些被违章建筑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渐恢复,为鸟类、鱼类提供更好的栖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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