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根) “经对马某某申诉案进行反向审视,我部发现原案办理中存在审查不细致、收集证据不全面等瑕疵,请你部研究提出整改意见……”近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后,向业务部门发函反馈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并指出了原案办理中的瑕疵,及时向原办案部门发出《反向审视提醒函》。“提醒函帮我们发现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还明确了整改方向,我们会认真研究整改措施,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收到《反向审视提醒函》后,原办案部门负责人表示。
重视控告申诉检察反向审视功能,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内容。利通区检察院将反向审视工作作为深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对所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逐案开展反向审视,从实体和程序上分析查找原案办理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从中挖掘法律监督线索。对反向审视发现的检察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发《反向审视提醒函》督促相关部门自查自纠,不断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常态长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