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黄勤虎) 近日,海原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法治宣传周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安排,与海原县检察院、海原县公安局等单位在海原县南门广场联合开展了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该院干警围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抵制高额彩礼及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结合身边案例为群众进行了讲解。民法典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内容涵盖婚姻家庭、继承、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内容,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维护校园安全环境,就是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宣讲过程中,海原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向群众分发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卡,同时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向群众讲解了未成年人与法律的关系,校园欺凌的界定标准,引导群众树立法律意识,与司法机关共同协作,确保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和不法侵害,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此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彩页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深入推进法治海原、平安海原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