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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不起诉案中的司法力度与温度

近日,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用情办结一起拾荒老人盗窃案件。

清晨,辖区居民小李发现昨晚放在车后斗里的汽车配件不翼而飞,遂报警。警方迅速展开调查,通过查看小区监控、走访周边居民,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拾荒老人王某。原来,王某在拾荒途中,发现车后斗的“铁罐子”,心生贪念,趁无人之际将其盗走藏于家中,准备日后卖给废品回收站。

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案件细节,发现从法律层面看,老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但深入调查后发现,王某年事已高,无固定收入来源,长期依靠拾荒维持生计,此次盗窃是初犯。案发后,王某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良好,积极表达悔意。同时,小李在了解王某的实际情况后,也对其表示谅解,希望司法机关从轻处理。但王某涉嫌盗窃罪是否需要提起公诉,检察官陷入了深思。为了确保案件定性准确,精准适用法律,汲取集体智慧,检察官提请召开检察官联席会,案件承办人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就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发表意见,各参会检察官综合考量,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建议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了确保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同时兼顾情理,检察机关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阐述了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初步处理意见。听证员们经过认真讨论和评议,一致认为考虑到王某的特殊情况、犯罪情节的轻微性以及认罪悔罪态度,对其作相对不起诉更为适宜,但同时也对王某进行了法治教育,让王某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王某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承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

本报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于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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