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加静 马小花) 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提升教育工作者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意识,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近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检察部主任马蓉受邀为红寺堡区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罗山中学、职业技术学校等400余名教职员工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
培训中,检察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深入讲解强制报告制度的概念、报告主体、报告情形、报告流程以及不履行报告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强调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情形的,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同时向教育部门报备,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惩治,为未成年人筑起坚实的“防护墙”。
在互动环节,老师们积极提问,就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情况与检察官展开热烈讨论。检察官耐心解答,结合校园实际场景,详细分析如何准确判断强制报告情形,进一步加深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理解与把握,有效增强教职员工对强制报告制度的认知,不断提升大家的法治意识和未成年人保护能力。
“今后,我们将持续加大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推动与学校、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红寺堡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