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昊泽运通商贸有限公司:
本中心根据(2024)宁0502行初41号行政判决书于2025年1月8日向刘艳民、刘嘉诚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239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特向你公司通知:
因你公司经营地址不在原注册地址,相关文书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并通知你公司,请你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向社保中心支付已向刘艳民、刘嘉诚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623900元。若未按时足额支付,社保中心依法追偿,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你公司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中卫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