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薛天婧
案件数据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更是司法公正的“度量衡”。泾源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以数据监管“小切口”,贯通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啄木鸟”精准与韧劲,保障和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数据核查促进质量管理精细化
在每日案卡数据核查基础上,延伸审核触角,以案卡、文书、流程“三结合”审查法提升数据核查质量。实行“内外双核+预览”数据核查法,保障业务数据准确、完整。每周调取上表数据,对照统计库内数据进行核查,保障表卡一致。每月末与业务部门联络,掌握“在途”数据,对阶段性数据变化事先“预览”,做到心中有数,确保业务成果“颗粒归仓”。
依托“业务数据质量管理联络小组”,建立常态化业务数据管理协作机制。案管部门数据管理员每日网上巡查,逐一排查易错案卡项目,与业务部门联络员“点对点”联系,督促整改。针对普遍性、倾向性案卡填录问题,以分析会商形式与业务部门开展研讨,及时予以解决。案管部门加强案卡填录指导,“手把手”培训录入规则、进表规律,提升数据录入规范化水平。2024年至今,共协同核查案件400余件次,纠正各类数据问题200余个。
加强数据监管与办案业务的联动,各业务条线落实一名数据监管员,案管部门每日对条线异常业务数据进行提示,促成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解决的工作格局。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将业务数据监管、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材料,同步抄送检务督察部门,形成业务数据与司法办案双提升、双促进的良性发展格局。
全流程审查助推案件管理规范化
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统一受理流转工作规定》,重点审核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案件管辖是否适当、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嫌疑人是否在案等,根据审查情况细致准确录入统一业务系统,扎紧数据入口“篱笆墙”。加强对案件受理阶段发现问题的及时记录、定期梳理和汇总分析,综合捕捉监管数据的异常性、阶段性、倾向性问题,实现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无缝对接。优化收案台账管理制度,由专人对当日收案数量、卷宗册数、收案类型同步登记,确保线下数据一致,确保案件受理质量。
扎实推进流程监控“实质化”,实行专人负责、每日汇总、定期通报,探索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业务数据管理有机融合的监督管理模式,流程监督工作重心由“纠错式”向“预警式”转变。做好对法律文书、办案期限、重要案卡、系统使用等日常提醒指引,加强对办案时长等专项监控,2024年以来共审核流程监控问题40个,对案卡填录错误、权益保障不到位、证据资料上传缺失、笔录记载失误等常见易发问题对办案人员讲解,办案人员更易接受改正,促进办案全流程监管有温度、有力度、见实效。
健全和完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制度机制,建立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核查、案管部门统筹组织评查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模式,促进实现“每案必检”。制定评查计划,组织开展案件质量部门交叉评查,推动“四大检察”重点评查案件全覆盖提级评查,推进案件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质化。2024年以来,评查案件160余件,整改问题78个。
数据应用助力业务管理科学化
通过对办案总量、发案趋势、案件特点进行全面细致分析,通过宏观业务数据分析发案情况、办案中倾向性问题,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为社会治理提供法治参考。2021年,泾源县人民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市检察机关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院以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打击力度,研究提出惩治和预防犯罪的相关举措,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
强化突出问题研判,突出专项业务问题治理功能。跟进开展一些专题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检察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作为抓管理、促业务、提质效的重要任务,建立业务条线专题分析选题机制,提升专题分析的精准性、针对性与实效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检察监督办案实际,开展长跨度、宽领域的专题分析研判,推动办案部门着力从典型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中“解剖麻雀”,为参与泾源社会治理、解决司法办案突出问题提供参考。
强化共性问题研判,突出业务趋势预判预警功能。不囿于固有的分析研判模式,着重通过数据的升降变化,发现典型性问题、前瞻性问题、趋势性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措施,持续以业务管理推动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