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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调解书背后的安全课

本报记者 刘炳宇

“李通警官,谢谢你常来给我们师生上课。这一年来,学校再没有发生过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5月19日,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民警李通像往常一样前往辖区某中学讲安全教育课时,该校校长向李通道谢。

2024年6月15日晚上,该校16岁学生小光(化名)骑着父亲的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载着同班同学大力、小南和小刚(均为化名)出去玩,大力蹲在车前踏板上,另外2人挤坐在后座上。行至施工中的一小区门口时,前方突然出现一处土坑,小光跳车避险,另外3人摔倒在地。该起单方交通事故造成大力3颗门牙脱落、鼻骨骨折,小南、小刚的胳膊和腿部受轻微擦伤。

回家后,母亲看见大力满嘴是血,反复询问,大力道出实情,其母报警。事故民警赶往小光家中,发现其并未回家。随后几天,小光一直未露面。经反复寻找,6月17日,民警在同心县找到小光。小光称,自己因为害怕父母责备,所以离家出走。

“出了问题逃避是没用的,应当积极面对,希望你能深刻吸取此次教训,早点回去上学。”(下转03版)    (紧接01版)6月18日,对小光进行批评教育后,李通将4名学生及家长叫到一起。“法律规定,电动轻便摩托车只允许1人驾驶,不允许载人,而小光驾驶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上路,且违规搭载3人,应负事故的全责,另外3人无责任。”对小光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开具罚单后,李通又对后续赔偿事宜进行协调。经调解,小光家长向大力赔偿医疗费及各项损失5万元。

6月19日,小光回到学校。和小光一起来到学校的李通以座谈会形式,对该校师生以案释法,开展了一堂深刻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

“正因我忽略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才给3名同学带来伤害,造成了严重后果,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听到小光的反思,很多同学深受震撼。

此后,校方进一步加强涉学生交通安全的管理及安全宣传,而李通则成了该校交通安全课堂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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