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晓娟) 近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外汇非法经营罪案件。
本案被告人在2016年3月至2024年5月期间,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获取兑换外币资格的情况下,在广州市荔湾区长期从事外汇兑换活动,共计为他人非法兑换外汇638万余元,从中赚取汇率差价,非法牟利,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社会危害性突出。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罪名及证据展开有序辩论。法庭充分听取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保障各方诉讼权利。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庭审过程规范有序。
“这次庭审活动不仅是一次庄严的司法审判,更是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通过真实案例,为大家敲响了警钟。”受邀旁听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吴忠市分局工作人员表示。
“金融安全无小事。这起案件实现了‘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红寺堡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该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筑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法治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