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潇翊) “他之前和家人相处得怎么样?村里对他的回归有顾虑吗?”近日,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带着这些问题走进拟假释人员贾某家中和村委会,全面评估其“再犯罪风险”。经了解得知,贾某的父母家中有耕地,养殖数只山羊,能够保障贾某出监生活、可从事耕种或养殖行业。
今年以来,上前城地区检察院强化核实调查,对监狱报送的原始案卷材料进行实质化审查,重点审查服刑人员基本情况、服刑期间的表现情况、财产刑履行情况、再犯罪风险评估等材料,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办案中,检察人员带着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到监狱与管教干警面对面交流了解服刑人员的日常表现,并与服刑人员进行谈话,防止“纸面改造”“关系假释”。在一起假释案件中,管教干警证实尹某财产性判项均已履行,得到被害单位谅解。在服刑期间,尹某也能够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服从管理,积极接受教育改造。
同时,组织召开假释听证会,邀请刑罚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服刑人员家属及法学教授共同参与。检察官介绍案件审查情况、提请理由,刑罚执行机关陈述服刑人员在监狱改造期间的表现,听证员围绕服刑人员假释适用条件、服刑人员改造表现、社区矫正监管帮扶和假释后生活规划等重点内容提问和发表意见,最后听证员进行评议。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一起假释听证案中,听证员提出,如果该服刑人员被假释能否适应社会,会遇到哪些困难。对此,刑罚执行机关工作人员解答,该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是银川监狱的特定岗位护工,对监狱老病残犯进行护理,他对于假释后的职业有规划,也具有相关技能证书。最终,在充分了解案情、听取意见后,听证员经讨论,一致同意对其进行假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