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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美荣获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本报讯 (记者 张建兴) 5月23日,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名单公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原三级高级法官陈美荣获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陈美荣38年来奋斗在审判工作一线,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干警,她钻研业务、情系百姓,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针对基层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陈美荣坚持把非诉调解机制放在前面,审理案件超过1万件,调解撤诉率达82%。她总结出适用于司法调解的“五心和十二调解法”在宁夏法院系统推广和应用,有效提高了调解工作质效。她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当成自己的事,在大武口区法院建立“陈美荣工作室”,让当事人省时省力省钱地解决矛盾;在社区建立“陈美荣语晴室”,将法律咨询和服务搬到群众家门口。参与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200余起,集中为大武口区320多名调解员开展专题讲座,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纠纷。

担任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后,陈美荣主动调整审判思路,创新实施以协调化解中心、实质化解方案、N条化解渠道为主要内容的“1+1+N”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模式,2022年以来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2件,成功化解率超过50%,行政机关主动履行给付义务450余万元。她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登记制度,随案发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7.5%,“告官不见官”现象得到根本扭转。她主动调整审判思路,依法审理生态环资类等新颖案件,主审的宁夏首起环境公益行政诉讼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16年1月,陈美荣被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2016年7月,被评为“宁夏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6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2018年6月,当选中共石嘴山市委候补委员;9月荣获自治区60年感动人物提名奖;2019年7月,被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授予第五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2020年11月,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12月当选为石嘴山市委委员;2021年7月,被评为“全区政法英模”;2022年1月,被授予全国“双百政法英模”称号;2022年6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2025年5月,被授予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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