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玮) 为保护申请人免受家庭暴力的威胁,防范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跟踪、骚扰、殴打、威胁,日前,中宁县人民法院结合案件情况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事情的起因是一场离婚诉讼。当事双方因家庭矛盾导致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提起诉讼。庭审前,法官已得知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多次发生家庭暴力,故庭审中格外注意当事人的情绪,适时进行开导,但被申请人性格偏激,庭审过程中多次扬言要与申请人同归于尽。法官意识到案件如继续审理不但不能化解矛盾,反而有可能导致其他安全隐患,于是决定休庭,单独对被申请人进行劝导。同时建议申请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后,法官将情况告知双方所在地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及社区等机构,希望通过多部门协作,监督落实。该保护令的有效期为6个月,期间被申请人若违反禁令,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包括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