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王晓燕
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中宁县人民法院紧扣学习研讨、问题查摆、集中整治、开门教育各环节内容,找准学习教育与司法服务切入点,通过“实需”立题、“实干”破题、“实效”解题,服务中心大局,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以“实需”立题,广征意见诚纳谏
坚持开门教育,畅通涉法涉诉信访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在立案大厅设置“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箱,每周开箱收集意见。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开展送法进企的同时,广泛征求企业法治需求,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收集、分办、交办、督查、销号,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5项举措落地生效。
自开展学习教育以来,中宁县法院法官入企访问4人次,收集问题6条。针对枸杞企业提出的“加大送法进企力度,预防经营风险”等建议,主动纳谏,落实“一企业一法官”工作机制,法官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微信沟通等多种方式,与企业开展一对一沟通,及时了解企业在品牌保护、经营管理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活动开展以来,为枸杞企业、杞农提供上门法律服务10余次,受众100余人(次)。
以“实干”破题,普法宣传见真情
中宁县法院抓住农时,变上门“要我服务”为出门“我要服务”,针对群众的普法需求开展“订单式”司法服务,组织干警深入种植基地、加工企业、交易市场、城乡集市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普及合同签订及履行、劳动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法官走进喊叫水乡高岭村樱桃大棚开展普法宣传,“以前打官司比种植樱桃还难,现在好了,法院直接把法治课堂开在了田间地头,连我老伴也知道签合同要捺印了。”村民周某说。
以“实效”解题,化解纠纷优环境
该院采取“驻院特邀调解+对外委派调解”“线上受理+线上调解+线上确认”解纷新模式全力化解纠纷,针对涉企案件标注“绿色标签”,立案时加挂“绿标签”,单独设定立案、流转、审理、上诉移转期限,提醒立案、审理、流转等各环节承办人注意办理时限,快审、快结、快移,提高市场主体对司法服务的获得感,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
针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涉企案件,充分考虑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入分析案发趋势和成因,全流程释法析理,精审善执,妥善调处。严格落实善意文明执行,对涉企业案件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企业采取“活封活扣”举措,有效实现涉企矛盾纠纷化解体系高效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