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虎振平) “你们为了我们的案子专程过来,真是辛苦了。”被告王某激动地说。近日,同心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及服刑人员的债务纠纷案件。
被告王某系宁夏某公司法人代表,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目前在监狱服刑。服刑前,被告王某因流动资金困难向某银行借款130余万元,并由同心某协会、刘某等多人联名提供担保。案件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因被告王某身在监狱,无法正常参与庭审,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停滞。同时,担保人也因被告王某的服刑状态,对债务偿还问题存在抵触情绪,案件审理面临重重困难。
为打破僵局,法官主动前往监狱,与服刑人员王某进行面对面沟通。法官首先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详细说明了案件的审理程序和法律后果,同时耐心倾听其对债务问题的看法和实际困难。沟通过程中,法官了解到王某并非恶意欠款,而是因犯罪入狱导致经济来源中断,无力一次性偿还债务。法官随即向其释明法律关于分期履行的规定,并鼓励其积极履行债务,争取早日修复社会关系,为刑满释放后的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与此同时,法官还与担保人同心某协会、刘某等多人进行多次沟通。法官向担保人详细阐述了其作为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及履行担保责任后的追偿权利,虽然被告王某目前在服刑,但债务问题不能因此搁置,担保人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有义务协助解决债务纠纷。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担保人逐渐认识到自身的法律责任,并表示愿意承担担保责任,但希望法院能够协调分期偿还的具体方案。
在监狱内,法官与监狱管理部门人员密切配合,为法官与服刑人员的沟通提供了便利条件;在监狱外,法官多次组织债权人、担保人进行协商,根据被告王某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分期偿还方案。
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各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同意在服刑期间通过其亲属代为分期偿还债务。担保人同心某协会、刘某等多人同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若王某不能按时足额还款,担保人将履行保证责任。债权人表示理解被告方的困难,同意接受分期偿还方案,并对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