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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法院执结2起规避执行案件

本报讯 (通讯员 刘亚鑫) 近日,中宁县人民法院通过精准查控与释法明理,促使被执行人某乙履行2起案件的还款义务,依法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某甲与某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某乙需返还某甲借款1万元。调解书生效后,某乙未主动履行义务,某甲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某乙还涉及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亦长期未履行还款责任。

执行过程中,某乙采取拒接电话、躲避传唤等方式规避执行。当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前往其住所查控时,某乙竟提前逃离现场,拒不配合执行工作,行为性质恶劣。

6月5日,执行法官获知某乙的行踪线索后,立即前往现场实施拘传措施,将其带回法院。面对执行干警,某乙情绪激动,称无力履行债务。

执行法官严正释明法律后果:规避执行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将视情节依法采取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在法律的威慑下,某乙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当场履行2起案件的全部还款义务,两案顺利执结。

中宁县法院将持续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托精准查控、联动协作机制,全力兑现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与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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