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世伟
“我想着再坚持一下,马上就到前面的服务区了。但是没想到,也就打了个瞌睡的工夫,车就撞上去了……”6月3日,大货车驾驶员孙师傅面对交警的询问,回忆起事故发生时的惊险瞬间。
6月2日,孙师傅驾驶大货车进入灵武市的一家企业,开始装载货物。成吨的货物整整装了一个晚上,孙师傅也没能好好睡一觉。6月3日,太阳刚刚探出头,孙师傅就驾车进入青银高速,一路向着目的地山东进发。
由于前一天晚上没有好好休息,困意渐渐袭来,而此时,孙师傅已经错过了本可以及时停车休憩的蔡家梁服务区,距离下一个服务区还有几十公里。孙师傅强打起精神继续前行,当行驶到距离盐池服务区还有20公里的路段时,孙师傅的眼皮开始“打架”,只是打了一个哈欠的工夫,大货车的方向跑偏,向着中央护栏狠狠地撞了上去……
当日6时50分许,吴忠高速交警三大队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并联系高速公路救援部门协助处置。现场,大货车车头右侧插入中央护栏内,后方是被碾轧倒伏的数十米护栏和防护网。民警报告指挥中心,第一时间作出远端分流管控的措施,确保不发生二次事故。待高速公路救援部门赶到现场后,各方经过长达4小时的协同处置,终于将该车辆拖移出高速公路,路面交通恢复正常。经养护部门现场预估,护栏、防护网等路产损失十几万元。
自今年3月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区开展货车、面包车、电动自行车“三车”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认真分析货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流量变化等规律特点,找准货车事故风险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针对性加强勤务安排,加大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货车疲劳驾驶、超限超载、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等重点违法行为。全面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法,共同研究联合勤务模式,组建联合执法小分队,突出“四类企业”“四类场站”等重点源头和国省道重点路段,严查货车超载、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重点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一超四罚”,严厉打击“百吨王”,推动从严追究所属企业、场站、车辆所有人责任,推动落实源头监管,压实企业责任,切实形成管理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