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郑婧) “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帮我讨到孩子的抚养费,这下我终于能松口气了。”近日,西吉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援助一起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案件,通过司法程序帮助未成年人李某维权。
夏某某、李某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18年7月两人协议离婚,约定长子归李某某抚养,次女由夏某某抚养,子女抚养费均由各自承担。但双方协议离婚后,李某某并未按约定履行长子的抚养义务,两子女仍由其母亲夏某某独自抚养。2020年3月,次女李某检查出患有糖尿病,需要终生用药维持生命,夏某某多次找李某某商量孩子的治疗费及抚养费,但李某某一直推脱不予回应。截至2024年,李某某多次不支付孩子的治疗费及抚养费,且夏某某无稳定工作和固定经济来源,难以独自承担子女学习、生活和治疗等支出。
2024年11月,次女李某在其父李某某持续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来到西吉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向西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西吉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受理后指派律师承办此案,承办律师认真梳理案件情况,积极协调双方沟通解决,但双方仅就诉讼之前李某某已支付、已产生的抚养费达成和解,诉讼之后至年满18周岁之间的抚养费未能得到处理。
最终,经西吉县法院审理认为,受援人李某患有糖尿病,其生活费、医疗费实际支出已超过原定抚养费数额,酌情支持受援人李某诉讼请求,判决其父李某某自2025年1月起,每月支付受援人李某生活费300元,直至其年满18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