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彩华 通讯员 杨成
6月18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范某某假释案在吴忠监狱如期开庭。经过举证质证,合议庭认为范某某符合假释条件,当庭宣判准予其假释。
“老范,假释不是提前释放。范某某的刑期并没有结束,简单地说,就是换了一个监管场所。你作为保证人,在他回去后要监督他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期间的各项规定。”庭审结束后,吴忠中院审监庭庭长王文喜向范某某的父亲老范叮嘱道。
走出监区大门,老范拿起手机,第一时间拨通远方的电话:“他妈,儿子明天就回去了。”
“领导,我娃这次能回来不?”6天前的6月12日,在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年近60岁的老范坐在自家窑洞门口,小声向前来进行庭前证据核查的王文喜询问。
2023年,老范的儿子范某某因犯诈骗罪获刑3年,并处罚金。服刑期间,范某某积极改造,表现良好,符合假释基本条件。为全面了解评估范某某是否具有再犯罪的危险及假释后对社会的影响,吴忠中院审监庭法官奔赴几百公里之外的范某某住所地,深入当地司法所、村委会及范某某家中实地走访核实。
刑罚之严,在于明是非、守底线;司法之暖,在于赋希望、促新生。吴忠中院依法推进假释工作,法官化身“新生摆渡人”,从高墙之内到社区之门,从严谨筛查到千里核查,不仅打通了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更铺设了迷途者回归社会的新生通途。
“村里靠天吃饭,老范家条件比较差,至今还住着窑洞。”村支书吴某某谈及范家情况,满是感慨:“要是他儿子能提前假释回来,家里多一个壮劳力,日子或许就能慢慢好起来。”
“老范,我们开展假释案件庭前证据核查,就是为了准确筛查哪些人符合假释条件。你儿子能不能假释,还要看案件庭审情况。”王文喜一边耐心解释,一边合上手中的笔记本,上面详细记录着范某某的家庭人员构成、经济来源、村民评价等关键信息。这样细致的假释案件庭前证据核查,是吴忠中院办理每一起假释案件的必经程序。
范某某的新生,是吴忠中院“两横两纵”假释审理机制的生动注脚。近年来,为促进假释罪犯顺利回归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该院审监庭立足司法实践,构建起假释案件“两横两纵”审理机制。通过全链条规范化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假释制度适用,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司法动能。庭前证据核查便是“两横两纵”审理机制中的重要一环。自2024年9月该机制全面推行以来,假释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从18.5天缩短至10.2天,假释后再犯罪率持续保持为“0”。该机制因此入选2025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优秀培树项目。
“去年12月至今,我们镇有2人被吴忠中院裁定假释,他们都能主动配合我们开展监管,村上、邻居评价不错。”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反馈,印证了假释案件“两横两纵”审理机制对基层治理促进作用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