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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把脉”吴忠法院假释工作

本报讯 (通讯员 马琴) “罪犯王某,你假释以后,能否认真遵守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点你能做到吗?”近日,在吴忠监狱狱内法庭,一场特殊的假释案件庭审正在进行——红寺堡区、青铜峡市、甘肃环县三地司法局工作人员列席假释案件庭审现场,按法定程序对拟假释人员进行询问、评估。

当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通过旁听假释案件审理、专题座谈等方式,对吴忠地区推进假释制度适用及假释案件审理情况开展条线指导。这场聚焦“如何让假释更好助力罪犯回归社会”的实务交流,揭开了吴忠法院“两横两纵”假释工作机制的实践探索。

庭审结束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监狱四方代表围坐一堂,就假释工作难点展开“头脑风暴”。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介绍了该院“两横两纵”工作机制推行的具体情况,并提出在新形势下,存在假释案件数量整体不足、社区矫正机构列席庭审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刑罚执行机关指出,近年来,得益于“两横两纵”工作机制的推行,监狱提请假释案件的数量较之前有大幅提升,但同时也存在办案警察对罪犯再犯危险性的认定主观认识不统一、适用假释较为保守的问题。

“邀请社区矫正机构派员参与庭审,是对假释案件审理方式的有益创新。”自治区高院审监庭副庭长张焱对吴忠地区假释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吴忠中院要针对假释制度适用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不断细化和完善“两横两纵”机制内容、深挖制度潜能,进一步强化与刑罚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构以及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今天的指导既有问题把脉,又有方法指引。”吴忠中院审监庭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条线指导为契机,不断细化完善假释案件“两横两纵”审理机制,以法治赋能基层治理,有效提升法治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发挥假释依法改造罪犯、助力罪犯回归社会的制度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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