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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法院暖心助力农民工讨薪48万元

本报讯 (通讯员 海燕) 近日,同心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及3名农民工、总金额48万余元的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在原告证据存在瑕疵、被告一度缺席的情况下,办案法官以“不就案办案”的理念推动矛盾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2022年,被告周某承包同心县某镇生态经济林文冠果种植项目二标段工程期间,雇佣原告马某、李某、王某3人负责拉水浇灌文冠果,双方约定每趟作业费1000元。3人累计作业数百趟,却因仅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收据,缺乏被告本人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亦没有有效的结算通话录音及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凭证,陷入“干完活拿不到钱”的困境。更棘手的是,当时的项目负责人早已人去屋空,讨薪之路举步维艰。三原告在多次索要劳务费未果的情况下,将被告周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院一度面临被告失联的难题。办案法官审查在案证据后,发现现有证据并不充分,考虑到如果案件发布公告,案件事实无法查清,还要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故送达工作人员多次前往被告住所地蹲点守候送达。经多次蹲守,终于送达成功。开庭时,被告未按时到庭应诉。考虑到原告证据不足,被告缺席开庭,事实无法查清,劳务金额无法确定,原告可能会承担败诉风险,法官果断决定延期审理。

为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办案法官多次联系被告周某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出庭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周某终于同意到庭应诉。其对三原告出示的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收据均予以认可,但表示由于项目工程款未到位、其他工程款亏损等各种原因,他一时无法拿出几十万元的劳务费。在法官及工作人员的暖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场握手言和。“工程款一到位,我一定第一时间支付劳务费。”周某承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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