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慧文 王勇) 今年以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打造“卫宁护杞”检察工作品牌,抓实司法救助,化解矛盾纠纷,让法律监督有力度也有温度。
日前,一名高三学生在骑电动车上学途中,不慎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对方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面对巨额赔偿和可能的刑事责任,两个家庭陷入困境。案件承办人审查认为,该学生系初犯、偶犯,且为过失犯罪,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从宽从轻量刑情节,依法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摆在眼前的赔偿问题让承办人犯了愁。一边是由母亲独自抚养,赔偿能力明显不足的肇事少年;一边是年近八十,依靠养老金维持生计的失亲老人,僵持的赔偿问题,不仅使案件办理陷入困境,更加剧被害方家属不满情绪和涉案信访舆情风险。
承办人抓实这一苗头性问题研判,主动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沟通协作,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共同推动赔偿问题解决。为进一步促成双方达成赔偿意见,从源头消解矛盾,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邀请律师帮助被害人家属进一步厘清应当提出的赔偿认定标准及数额,引导在合理预期范围内积极争取赔偿;律师还以该学生正处于高考的人生关键时期为切口,劝说其母亲积极筹措赔偿款。在案件承办人主持召开的刑事调解会上,经检察官、律师再次深度释法说理,建立情感共鸣,双方最终放下对立情绪,当场达成先行赔付8万元赔偿金及出具刑事谅解书的共识,为这场“检律”互动破法结、“法理情”交融化心结之路画上圆满句号。
基于被害人家属在本案中未获得足额赔偿,且属于重点救助的困难妇女对象情况,为避免“因案致贫”,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简化审批程序方式,仅用6个工作日便将救助金发放到位,让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家属感受到司法温度。同时,依法对该学生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减轻其心中积压的“负罪感”,在高考中考出好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