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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份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精准护航“三农”

本报首席记者 王潇翊

“对办案中发现的农机违规上路、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隐患问题,我们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26件,推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6月26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

一份好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如同一剂社会治理“良方”。平罗县检察院把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大检察建议办案力度,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精准护航“三农”。

农民工的“薪事”有了优解

近日,在平罗县某建筑工地,农民工老刘笑着对回访的检察官说:“现在工资按月到账,心里踏实多了!听说公司还缴纳了工资保证金,以后不怕被拖欠工资了。”这一变化,源于平罗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推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监督行动。

2024年6月,平罗县检察院调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等信息,构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筛选出“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保函”等异常数据11条。

“我们发现11个项目的施工单位都存在没有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保函的违法情形。”办案检察官说,同年7月,该院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查处此违法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召开碰头会,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尽快办理工资保证金存储手续并备案。同年8月,行政机关向平罗县检察院书面回复称11家施工单位共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4万余元。针对建设项目底数掌握不清、监管不彻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工作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该院还与多部门沟通,建议这些部门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的日常执法巡查和政策宣传。

整改效果如何?2024年9月,平罗县检察院通过调取11家施工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以及已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发现均完成备案,问题已全部整改。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解决建设领域欠薪问题的一项重要兜底保障措施,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形成‘护薪’合力,可以推动欠薪问题源头治理。”办案检察官说。

农机上路有了“安全线”

“事故频发背后居然存在拖拉机拖挂板车灯光装置不全的原因!”平罗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发现,农机违法上路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经梳理排查,检察官发现2022年至2024年6月,辖区共发生类似交通事故5起,案发时间均为夜间,均为农用拖拉机因灯光装置不全被追尾或碰撞,事故原因均包含拖拉机拖拽的板车无任何灯光装置或反光标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难以被辨识,最终酿成交通事故。

平罗县是农业大县,共有耕地5.9万余公顷,登记在册农用机械2万余台,农业机械化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也产生了农用机械违法上路造成交通事故的隐患。

“我们认为发生的几起案件反映出农机使用监管过程中存在漏洞。”办案检察官表示,存在的问题包括改装后的农机有的无灯光装置或不张贴反光条,有的人为提高载重量,影响视线,造成转向及制动装置失灵,有的违规载人,但农机管理部门缺乏日常的监督管理。“而且,农机驾驶者普遍缺乏合法驾驶意识。驾驶无证、无牌、报废车辆违法上路后普遍存在违规占道行驶现象,急需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教育。”

随后,平罗县检察院与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合力整治农机违法上路问题。该院向职能部门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全县的拖拉机及农机车辆开展灯光装置检查,在拖拉机牵引的挂车上张贴反光条,尽可能避免因灯光装置不全或无发光标识造成恶性交通事故。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采纳建议并积极督促整改,开展农机“亮尾”工程,检验各类农业机械,免费粘贴反光膜,对“无牌无证行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开展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班,依托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实行四级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模式。

“从单个案件中寻找普遍性社会治理问题,这样的全链条办案方式可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及治理效果,检察官很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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