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潇翊) “对69眼自备井办理取水许可证6个,经评估关停自备井1眼。”6月25日,记者获悉,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农业生产自备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推动69眼自备井办理了取水许可证。
金凤区检察院经调查发现,2022年3月,辖区5个村民委员会及2家农业公司因农田灌溉需要,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7个,涉及自备井70眼。这些自备井的取水许可证于2023年3月先后到期。上述用水单位未申请重新办理取水许可证,仍继续使用自备井抽取地下水用于农田灌溉,用水量既未通过水计量设施计量,也未纳入辖区用水计划总量管理,造成地下水资源浪费,破坏生态环境。2024年7月,该院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机关加强辖区取用地下水的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督促自备井规范办理取水许可证,对不符合取水许可标准的自备井依法关停,确保地下水资源规范取用。
2025年5月,行政机关在整改回复中表示,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及取水许可量较大单位的监督检查,组织对各村、队、农户讲解节水政策法规、节水常识等,引导群众加强对节约用水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增强节水、护水、惜水、爱水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