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宁夏回族自治区数据中心(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的公告
各投标人(供应商):
2013年至2017年期间,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未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的,现宁夏回族自治区数据中心将上述保证金已提存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信公证处,请各投标人于2030年7月7日之前携带有关资料到宁夏银川市国信公证处(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234号)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缴国库。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的收据或交款凭证。
二、联系方式电话:0951-4112503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信公证处
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