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蔡璞 张筱) “法官的话说到我心坎里了,这个调解结果我心服口服。”近日,一起闹上法庭的合同纠纷,在二审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不仅解了“气”,赔偿金还减半支付。
2023年初,某合作社租了某公司800亩地,付了100多万元承包费和押金,并签订合同确定了双方的责任义务。某合作社紧锣密鼓地组织人手把地整平,正准备大干时,发现某公司竟把同一块地又租给了别人。某合作社负责人王某当即找某公司老板李某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某公司退钱。同时,王某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鉴于当时无力支付,李某便承诺给予王某12万元赔偿。后来,李某只付了1.8万元整地费,剩下的10.2万元一直没给。王某无奈,只好起诉。一审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求,判某公司赔偿10.2万元,李某承担连带责任。但某公司和李某均不服,双双上诉。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审理发现,李某认为双方约定的12万元赔偿金过高,远超王某的实际损失。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先经过背靠背单独沟通,摸清各自想法和底线,再面对面地把两人请到一起谈。经过几轮协商,双方均同意调解协议,李某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王某赔偿款5万元。调解时,李某表示如果到期未付,其自愿再多付1万元违约金。双方当事人就该调解方案达成共识,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