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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检察以“三心”履职聚民心

本报通讯员 杨玉虎

“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矛盾纠纷化解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优化治理路径、提升治理能力,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在执法办案中同步推进风险评估与‘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1+1+3’固原实践,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持续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7月8日,原州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说。

突出社会治理“核心”

该院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积极主动融入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等党委、政府中心大局,深挖案件背后反映的突出问题。针对超标电动车醉驾后不能判处刑罚的司法困境,积极向上级检察院和原州区委政法委汇报并牵头召开联席会,明晰法律适用标准,撰写的《关于“超标电动车”醉酒驾驶案》信息被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工作动态予以转发。

注重维护被害人权益,使被害人得到较为充分的救济,修复社会关系。2024年以来,原州区检察院联合派出所、村委会、司法所等力量组织开展涉案矛盾化解,促成刑事和解不起诉结案16件。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办理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92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万余元,以看得见的成果化解当事人心理障碍。

践行社会治理“初心”

原州检察持续推进“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1+1+3”固原实践,化解来信来访案件190件。依托检察听证,对87件疑难复杂的审查逮捕、拟不起诉、信访申诉等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与评议,帮助当事人既解“法结”又化“心结”;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作用,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43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7万元。支持农民工起诉14件,帮助农民工讨薪130万余元。

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签署《关于加强酒吧等场所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旅馆业、网约房、出租房等依法经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办法》等工作机制,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发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教育中心”+“未成年人帮教平台”作用,健全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矫治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被共青团中央、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等15部委确定为“2023—2024年度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

铸就社会治理“匠心”

联合原州区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促进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与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会签《关于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对不构成犯罪但应受行政处罚的85名被不起诉人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74件,行政机关均采纳并作出行政处罚。“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酌定不起诉行刑衔接监督案”被固原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针对婚姻家庭矛盾调处、信用卡审核管理、精神障碍患者管控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份。“检察履职推动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管控体系案”获评宁夏检察机关优秀案例。与公安、法院、卫生健康、妇联等多个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通过办案推动完善相关行业治理规范。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03个成案239件,大数据监督成案数位居全区前列。2024年,在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中表现突出被自治区检察院通报表扬,评为“模型应用表现突出检察院”。2024年,被固原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固原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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