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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认定被告人吴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年前与女同事发生关系后,男子吴某某以公开车内行车记录仪拍摄的隐私视频相威胁,向对方索要现金和香烟。2025年3月9日,被害人白某某按照吴某某要求,准备了现金30000元及4条价值2540元的香烟的同时,向公安机关报了警。最终,在白某某交付财物时,吴某某被警方当场抓获。
据《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