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平(身份证号:642226********0013),因你自2025年3月6日起旷工至今未到公司上班,多次拒绝接受公司分派的工作任务,根据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办法》已严重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请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郑重声明: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你在外所开展的一切经营活动、经济往来、民事行为等均属个人行为,与本公司无任何关联,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及后果均由你自行承担。
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