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轶) “法官,我已经五年没有见过自己的丈夫了,也没联系,这日子过得没盼头,这婚我必须离……”近日,原告保某向同心县人民法院预旺法庭递交离婚诉讼材料时,声音里满是无奈。
保某和杨某于1992年经人介绍结婚,婚后育有4个孩子,目前,2名已成年,2名大学在读。然而,自2017年起,杨某离家外出,三年未归。2020年其短暂返家三个月后,再次无故离家,此后再未与家人联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考虑到案件涉及身份关系且被告下落不明,预旺法庭启动调查程序。法庭工作人员走访当地村委会、杨某母亲及哥哥、周边邻居等,多方证实杨某长期未履行家庭义务,不仅未照顾子女和老人,更对家庭毫无担当。杨某母亲及哥哥提及杨某时也连连摇头叹息,怒其不争。村邻一致表示,保某多年来独自孝顺老人、操持家务、抚养子女,实属不易。
因无法联系到杨某,法庭依法采取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杨某仍未到庭应诉。承办法官依法缺席审理了该案。结合双方婚姻基础、分居时长、家庭责任履行情况等事实,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值得关注的是,法院在财产分割时充分考量保某的付出,因保某在杨某离家期间独自抚养子女、赡养杨某母亲,且案涉农村房屋为家庭主要财产,最终判决该房屋归保某所有,无需向杨某支付财产折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