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牛博
有这样一群特殊的检察干警,每日“早出晚归”。他们出现最多的地方不是检察院,而是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及街道司法所等地。他们就是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近日,我们跟随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的脚步,沉浸式感受他们寻常又忙碌的一天。
8时45分 花马池司法所
针对社区矫正执行情况进行日常巡查,检查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材料,查看社区矫正人员日常报到情况,以及月思想汇报、公益劳动等是否如期完成。
对检查出的问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建议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最大限度降低再犯罪风险。
10时10分 社区矫正管理局
参加社区矫正管理局召开的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病情复查评议会。会前细审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会上听取医疗专家意见,针对病情是否符合监外执行条件深入询问,对存疑环节及时核查,会后跟进处理,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暂予监外执行合法规范。
11时20分 社区矫正对象家中
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家庭。通过与家属面对面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生活工作情况,查看家庭环境,开展普法教育,掌握矫正对象的诉求,及时解决问题,强化监督,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15时 盐池县人民法院
与执行法官就近期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沟通。为保证生效裁判涉财产刑有效执行,主要就立案活动、变更执行、中止(终结)执行是否违法、是否存在应执不执、未依法返还赔偿、未上缴国库等问题进行监督。
16时45分 盐池县公安局
与办案民警核对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人员的交付执行情况;并查看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执行情况台账,共同探讨执行中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
17时30分 检察院办公室
回到单位后,开启电脑,将一天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针对社区矫正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整改,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帮助其认真改造、顺利回归社会;针对财产刑应执行而未执行的情况进行统计,并逐案跟踪进行督促,以确保刑罚执行准确、有效。
刑事执行检察官的一天,在平凡与充实中悄然结束。他们以默默无闻的检察温度,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刑事执行的公平正义,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守护刑事司法的“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