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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陷阱套路深 谈婚论嫁须谨慎

本报通讯员 王加静 马娟

近年来,以婚恋为名假意交往从而诈骗被害人财物的案件颇为常见,被害人怀着对美妙爱情的期待,却遭遇了甜蜜陷阱。

2024年3月,吴忠市红寺堡辖区单身青年张某某为脱单,通过某婚恋平台跨省线上相亲、线下千里为“爱”奔赴,被朱某某及其介绍人郑某某、保证人陈某某等骗取彩礼费共计14万余元。后朱某某跟随张某某到宁夏,多次编造借口想要逃离,被公安机关核查其伪造身份信息时抓获。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4名被告人被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3年8个月不等的刑期和相应的财产刑。

红寺堡区检察院检察官结合办案经验,总结出“骗婚”常见特点:一是目标明确,不法分子瞄准的对象大多是大龄未婚青年或急于成家的青年,以相亲、结婚为名行骗;二是名目清晰,在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大多以买礼物、买首饰、彩礼钱等名目为由索要钱财;三是流程迅速,一般都是快速地推进说媒、相亲、结婚、离婚及脱逃等程序,有些案件中甚至出现团伙作案的情形。

如何防范骗婚陷阱?检察官提醒广大单身男女青年要提高警惕,牢牢记住“三不原则”:一不轻信“线上缘分”。不要轻信网络上的征婚交友广告,通过网络结识的婚恋对象,一定要对其真实身份和家庭背景做一定的了解和核实,尤其要辨别核查对方身份信息及其家属信息。二不盲目大额转账。在结婚登记前,大额的经济往来要慎重。双方相亲后,对方提出快速定亲、闪婚等要求时,要保持清醒冷静,提高警惕。三不忽视证据留存。一旦发现被骗巨额钱财,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爱情需要真心,婚姻更须谨慎。”检察官表示,真正的幸福不靠“彩礼”堆砌,只有保持理性、守住底线,才能避免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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