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世伟 文/图
7月11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孩子们将全面开启暑期生活。为切实增强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宁夏交警创新宣传模式,线上线下同步,校园内外联动,给孩子们带去一场场生动的交通安全课,引导他们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好习惯,从源头上预防暑假期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线上直播开讲啦
7月2日,吴忠交警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全市中小学直播,为学生们讲授暑假交通安全公开课。民警结合学生出行特点,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等形式,重点讲解了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闯红灯、马路上追逐打闹等行为的危害,并现场演示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方法。针对暑期学生外出增多的情况,民警特别强调“安全过马路”“远离车辆盲区”等知识,提醒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同时鼓励学生们争做交通安全宣传员,将学到的知识传递给家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宁夏交警创新宣传模式,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各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程度和兴趣爱好,通过线上公开课、互动问答等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培养学生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讲解交通安全出行常识以及在道路上滞留、追逐玩耍的危害,进一步提升了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警示案例设专栏
“14岁的孩子还不到法定年龄,不能骑电动车。”“我们不让骑,但孩子不听偷偷骑。这次我们记住教训了,一定监管好。”6月26日起,银川交警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暑期交通安全》栏目,以视频+文字的方式以案说法,将涉及青少年出行安全的案例直观地展现在受众眼前。
6月13日一大早,小明(化名)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银川市民族北街前往学校途中,违法驶入机动车道。当行至光明巷交叉路口时,与由东向西通过人行横道的曹先生发生碰撞,小明和曹先生双双倒地受伤。民警经调查核实,小明只有14岁,尚未达到法定驾驶电动车年龄。视频监控显示,小明驾驶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后,遇到通过人行横道的曹先生时惊慌失措,躲闪不及引发事故。幸亏小明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没有受伤。民警依法认定,小明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各地依托“两微一抖”等官方新媒体平台,制作涉及青少年的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滚动推广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广大中小学生时刻树立自我防护意识,提醒家长在暑期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孩子创造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最后一课”说安全
7月1日、2日,海原交警先后走进贾塘中学、贾塘小学、海原县第二幼儿园等地,为孩子们开展暑期前“最后一课”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民警结合学生日常出行特点,通过PPT演示、案例讲解、互动问答等形式,重点讲解了步行、骑行、乘坐车辆等场景的安全要点。强调过马路需“一停、二看、三通过”,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骑行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骑行电动车须年满16周岁,且要佩戴安全头盔。乘坐私家车时需规范使用安全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等。民警还在操场上设置交通手势模拟体验环节,学生们在民警的指导下学习直行、停止等指挥手势,在互动中加深对交通规则的理解。
连日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组织警力走进中小学、幼儿园,以暑假交通安全为主题讲好暑期前“最后一课”。教育学生们在暑假期间自觉做到不乘坐超员车、报废车,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分发《致中小学生暑假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引导孩子们在暑假期间做文明交通守护者、传播者,带动身边人一起遵守交规,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