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瑞花) 近年来,中卫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高质量立法路径,不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创新“小快灵”立法模式,以高质量立法助推中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中,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明确立法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规范法规立项、起草、审议、表决等程序,确保立法工作有序推进。印发《立法听证工作规则》《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立法评估工作规定》等8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立法论证、意见征询、立法后评估等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建立由中卫市人大、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的工作专班机制,协调解决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推进落实地方立法工作。
中卫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推行“小快灵”立法,提升立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改变以往追求大而全的立法模式,针对城市停车服务、养犬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中卫市停车场管理条例》《中卫市养犬管理条例》,有效规范乱停车、不文明养犬等行为,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今年制定的《中卫市清水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不设章节,一文到底,突出清水河流域协同保护和实际问题解决,目前已提交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