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牛娇燕) 7月3日,中宁县人民法院喊叫水法庭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和一起离婚纠纷,两起案件的被告均当庭履行了诉讼标的。
2021年起,原告杨某与被告马某某一直有买卖往来,原告在灵武市经营一家鸡肉店,被告多次在原告处购买鸡肉用于餐厅经营,但未按期结清货款。经核算,被告尚欠原告2.7万元货款没有给付,杨某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阅卷。了解到原告杨某与被告马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诉求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考虑到原、被告系多年的合作关系,且仍从事餐饮、鸡肉买卖职业,为了不伤害双方之间的感情,法官静心听取双方的陈述与诉求,耐心倾听各自的心声,细心释法明理。最终,该案以被告当庭履行所有货款而握手言和。
原告马某与被告周某于2024年结婚,婚后无子女,初期二人感情融洽,但随着时光流转,平淡生活与繁杂琐事不断冲击,加之双方老人的参与,本就不稳固的夫妻感情逐渐出现裂痕,争吵成了家常便饭,矛盾不断升级。今年5月双方再次争执,派出所处警调解未果。
离婚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通知原、被告到庭了解情况,看着二人互不相让的态度,法官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了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法官从情理、事理、法理着手,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问题,努力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历经5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存款,并当庭履行。

